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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所主任出席沧浪法院座谈会并发表意见
    本所主任出席沧浪法院座谈会并发表意见
     更新时间:2008-7-19 20:36:12  点击数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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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沧浪法院新上任的陈晓苏院长组织本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于2007年2月9日上午在沧浪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,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,与会主任律师对这一举措深表赞赏。
        会上,陈院长首先介绍了沧浪法院2006年度的收结案情况,尤其介绍了该院在处理医疗纠纷、行政纠纷、未成年人保护等三方面的案件情况,陈院长说:沧浪法院一贯坚持“简案快结,难案精办”,今后将继续努力做到“人无我有,人有我强”。
    本所戴爱华律师应邀参加该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意见:
    一、立案宜坚持形式审查,实质审查阻碍了当事人的诉权,证据是否周全、案件能否胜诉是审判庭审理之后决定的问题,不应在立案时过多地审查和设置立案障碍。
    二、法官审判态度应当平和、中立,不应在未审未决前向当事人表露自己的想法,尤其在法庭上,组织庭审和驾御审理节奏固然反映出法官的水平,但保持居中、平和的态度更反映出一个法官的素质,这也是全世界对法官共同的要求。
    三、民二庭的案件可能复杂一些,但希望法院在难案精办的同时能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。
    本所衷心希望沧浪法院更上一层楼,成为苏州法院的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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